为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东源县公安局决定从2024年9月11日起,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详见附件)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以及通过有灯控路口的PG电子官网,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PG电子综合,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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