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PG电子app。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10:00至9月12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1)登录报名网站(南昌人才招聘网,选择“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13日16:00-9月15日9:30PG电子app。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设置合格线.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同志在中国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笔试成绩时间:另行公告。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未达到相应比例,则笔试合格线以上者全部入闱。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能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按时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
2.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1。
3.体能测评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排名。
依据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两年。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二)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应聘要求的相应证件。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4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