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办运〔2016〕169号)等相关要求,2021年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动态监控服务商年度不合格名单(见附件)PG电子综合,已通过公示程序,现予以公布。
2021年共有103家服务商评价不合格。公告称,依据〈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PG电子app,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商应进行整改,自公告之日起,整改期不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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