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中心城区将在保留现有64座立体过街设施基础上新增140座,共规划立体过街设施204座。
天津北方网讯:中环线和主要射线道路沿线处。南京路商业区、和平路商业区、东北角商业区以及医院、中小学等公共设施附近新增人行立体过街设施26处,沿芥园西道、秀川路、丽水道、京津路等路沿线座和临时天桥12座。
近日,有关部门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中心城区人行过街设施规划(20092020)》。该规划以实现人车分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交通安全为目标,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不含外环线)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进行了统筹规划PG电子。根据规划,中心城区立体过街设施分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道和地铁独立过街通道三种形式。
人行过街设施的设置既要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减少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又要考虑减少过街行人等待时间,降低人、车干扰程度。为此PG电子注册,规划中提出快速路两侧均为建设区时人行过街设施间距宜为300~500米;快速路一侧为河流、绿地和铁路等用地时宜为500~800米。生活性主干路和次干路上人行过街设施间距不宜大于250米,交通性主干路上不宜大于400米。
人行过街设施距公交站、地铁出入口:不宜大于80米,最大不大于120米;距医院、中小学出入口:不宜大于80米,最大不大于150米;距居住区、大型公共设施出入口:不宜大于120米,最大不大于200米。
快速路:尽量利用道路立交桥下平面过街通道,在行人横过地面快速路时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如有沿地面快速路敷设的轨道线路,应结合轨道车站设置立体过街通道。主次干路:原则上首选平面过街设施,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规划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包括交通流量较大、造成机动车交通严重阻塞的地点;曾经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复杂交叉口,以及立交起坡点等交通安全隐患处;重要商业区、中小学、医院出入口主干路过街处;大型商业设施、轨道交通车站、快速公交车站、交通枢纽站场、大型文体场馆等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宜结合建筑物及相关交通设施规划设置立体过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