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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变乱处置流程 未造身伤亡的交通变乱怎样处置PG电子全站

发布时间:2024-12-03点击数: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位置并共同签字后,可以自愿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定损。

  非机动车与道路上的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未造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和原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六)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PG电子注册。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一、如何正确认定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很重要PG电子全站,事故当事人对此不能无动于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十分重视。比如在做调查笔录的时候,对自己问的问题的回答不认真,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很注意自己的回答,却不太注意自己的措辞,结果吃了不应有的亏。因此,事故鉴定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根据实践,应注意以下几点:(1)认真对待并准确回答的询问。做的询问笔录是.....用于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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